
次商标法修订草案其实是一次针对发展非常及时的“法律补丁”,核心就是从“重数量”转向“重质量”。简单来说,它重点干了三件事:一是严打“恶意抢注”和“商标囤积”,明确如果不以使用为目的、仅仅是大量注册商标想倒卖牟利,不仅注册会被驳回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;二是给商标中介立下铁规,禁止代理机构自己抢注商标,同时对那些利用商标诉讼作为勒索工具的“恶意诉讼”行为开出了罚单;三是紧跟数字贸易潮流,把短视频、动画中常见的“动态标志”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。这些修改直接回应了当前国际贸易中品牌保护的热点痛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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